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5〕21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5〕46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manbetx国际版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manbetx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符合校级本科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且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其他具体条件依据《manbetx国际版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校级本科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从各manbetx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2024-2025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其他具体条件依据《manbetx国际版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3.本学年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4-2025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manbetx申请。
4.名额设置:国家奖学金3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6人。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入门条件之一,在符合奖学金各项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2.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规范“专业”名称,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注意表格不能涂改。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三好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奖学金中产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颁发获奖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4.请各班级抓紧时间,由班主任牵头,认真组织评审。
国家奖学金:每班可推荐2名国奖候选人,并推选出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在汇总表中“备注”栏中标注清楚)。
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限制班级名额,符合励志奖条件的都可进行报名。
5.材料缴交:
(1)国奖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纸质材料包括审批表中涉及的佐证材料:表中涉及到奖项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志愿工时证明、科创、社会实践参与及获奖证明材料。
(2)励志奖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包括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及申请表中涉及的佐证材料:表中涉及到奖项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志愿工时证明,科创、社会实践参与及获奖证明材料;附件3需要班主任填写推荐理由并签字,注意双面打印,不要调整表格的版面格式。
(3)班级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同时提交纸质版,需要班级评审小组及班主任签字。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10月3日中午11:00-12:00上交至咖啡角,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4)经过班级确认推荐的人员需于10月3日18:00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荣誉称号)进行申请。
5.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班(24级在原班级进行评定)要组成相应评审小组(原则上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认真、细致开展工作。各班级因主观原因导致漏报、错报情况的,一律取消班级奖学金评审资格;对填报数据弄虚作假者,经查处给予manbetx纪律处分,并相应扣减班级奖学金评选名额及金额。
manbetx国际版
2025年9月29日
(初审:王睿,复审:陈开池,终审:王晶)